各院、各班级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温科职院〔2014〕73号)和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温科职院〔2017〕82号)文件精神,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转专业的原则
1、突出以生为本。推进以生为本的院校建设,树立多样化成才理念,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,尊重学生转专业需求。
2、实行适度调控。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资源配置情况,制定本专业的转专业限转条件和转入计划,对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则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考核,按计划录取。
3、坚持公平公正。定时公布各专业转专业计划和限转条件,相关结果在院网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
二、学生转专业的限转条件
除下列情形不允许转专业外,应原则上允许转专业:
1、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;
2、应予退学的;
3、从外校转入的;
4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的(同一外方合作学校的除外);
5、中高职“3+2”和五年一贯制入学的;
6、高职提前招生入学的(符合转入专业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除外);
7、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定的限制转入条件;
8、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。
另:2019扩招录取学生限在扩招专业间申请转专业,按转专业流程办理。
三、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
四、工作流程时间安排
附件:
1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》
2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
3.《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》
4.《学生转专业申请转入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》
5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
6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
教 务 处
2019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