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
学校首页

党建思政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 - 老网站栏目 - 通知公告 -
【转发教务处通知】关于组织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初审:     复审:    终审:杨凌霄  发布于:2019-12-05     点击:

各院、各班级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温科职院〔2014〕73号)和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温科职院〔2017〕82号)文件精神,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转专业的原则

1、突出以生为本。推进以生为本的院校建设,树立多样化成才理念,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,尊重学生转专业需求。

2、实行适度调控。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资源配置情况,制定本专业的转专业限转条件和转入计划,对申请人数大于转入计划的则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考核,按计划录取。

3、坚持公平公正。定时公布各专业转专业计划和限转条件,相关结果在院网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

二、学生转专业的限转条件

除下列情形不允许转专业外,应原则上允许转专业:

1、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;

2、应予退学的;

3从外校转入的;

4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的(同一外方合作学校的除外);

5、中高职“3+2”和五年一贯制入学的;

6、高职提前招生入学的(符合转入专业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除外);

7、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设定的限制转入条件;

8、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。

另:2019扩招录取学生限在扩招专业间申请转专业,按转专业流程办理。

三、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

 

四、工作流程时间安排

附件:

1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》

2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

3.《转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

4.《学生转专业申请转入学院审核意见汇总表》

5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

6.《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

     2019122

 

二维码

联系我们
地址: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
邮编:325028
电话:0577-88414670